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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UzDevUz Studio

样稿、原型和概念的提供与使用条款

2026年10月3日第2版

本文件是个体经营者 MAKSIMOV EGOR ANDREEVICH(DevUz Studio)的公开要约。凡工作室向其展示、交付或发送样稿、原型、概念或项目展示页链接的任何人,均受本条款约束——包括免费提供以及在签订合同之前。如您不同意本条款,请勿打开样稿并告知工作室。

名称
IP MAKSIMOV EGOR ANDREEVICH
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识别码(PINFL)
32303946570039
地址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肖塔·鲁斯塔韦利街 138 号
联系方式
Telegram @Devuz_studio_bot

1. 术语

执行方——个体经营者 MAKSIMOV EGOR ANDREEVICH(DevUz Studio),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详细信息见 devuz.studio 网站上的公开要约。

客户——执行方向其展示、交付或发送样稿的公司、个体经营者或自然人,以及为客户利益行事的任何人:其员工、承包商或其他执行方。

样稿——执行方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展示或交付的任何工作成果:原型、概念、设计稿、项目展示页、链接页面、页面代码、程序代码、样式、文字、插图、动画、页面结构与构图、版块的组成与顺序,以及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

报价——执行方就样稿所属项目在通信、商业建议书、预算或发票中向客户告知的工作价格。如告知多个金额,以最高者为准。

2. 样稿的权利

样稿的全部专有权利归执行方所有。展示样稿、发送链接、免费制作样稿以及与之相关的通信,均不向客户转让任何权利。

样稿的权利仅在与执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该合同全额付款后方转移给客户。

3. 禁止事项

未与执行方签订合同并全额付款,客户不得:在其网站、应用、广告及任何其他材料中使用样稿或其部分;复制样稿,包括通过浏览器开发者工具、保存页面或截图;改编、修改或重写样稿,包括借助神经网络及其他程序;将样稿作为样板、技术任务书或参考提供给第三方,包括其他执行方。

无论样稿是全部还是部分、原样还是经修改后使用,无论由客户本人还是由第三方使用,本禁令均适用。

4. 责任:报价的200%

每发生一次违反第3条使用样稿或其部分的情况,客户应向执行方支付相当于报价200%(百分之二百)的罚金。

如未向客户告知报价,罚金为发现违约之日按执行方价格计算的同类工作价格的200%(百分之二百)。

自执行方在客户或为其利益行事之人的材料中发现样稿迹象之时起,即视为发现违约。

罚金应在执行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或邮寄发出要求之日起10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支付罚金并不授予使用样稿的权利,也不免除立即停止使用的义务以及赔偿罚金未覆盖之损失的义务。

5. 条款的发送与接受

客户确认希望获得免费样稿后,执行方在同一通信中向其发送本条款的链接。链接供客户知悉:无需另行同意、签字或回复。已收到链接的客户视为已知悉本条款。

免费样稿仅依本条款提供。客户自收到链接后实施下列行为中最先发生者之时起,视为完全且无保留地接受本条款(以行为承诺):继续与执行方就客户项目进行通信,包括提及其网站或域名;接收样稿或通过链接打开样稿;以任何形式使用样稿。

不同意本条款的客户应在接收样稿之前于同一通信中告知——执行方随即不制作也不发送样稿。在接收样稿之后提出的拒绝,不免除客户依本条款承担的义务。

如样稿是在客户事先未请求的情况下展示的,例如通过第一条消息中的链接,则本条款链接置于样稿本身之上,客户打开样稿即视为接受。

执行方的通信记录、链接打开日志及其他记录可证明链接的发送、客户的知悉、承诺及其日期。

6. 证据

执行方有权在样稿中嵌入隐藏的技术标记(数字指纹),该标记对每位客户唯一且不影响外观。客户同意,在其材料或为其利益行事之人的材料中发现此类标记,即足以证明该材料系基于执行方的样稿制作。

执行方保存样稿的开发历史及展示日志:样稿于何时、通过何链接向何人展示。

7. 有效期

本条款自承诺之时起无限期有效,即使客户与执行方之间从未签订合同,仍然有效。

执行方有权通过在网站上发布新版本修改本条款。修改前展示的样稿适用承诺之日有效的版本。

8. 争议

诉前索赔程序为必经程序。答复索赔的期限为收到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如无法协商解决,争议由执行方所在地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主管法院审理,适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

各译本如有歧义,以俄文版本为准。